“夫君,今天要去桃叶镇上卖掉这些毛皮,会晚些回来。”
“嗯,”她面前瘦弱的男子点了点头,“我还是在村口等你回来。”
两人是一对恩爱的夫妻,妻子是村中猎户的女儿,名唤阿云。
而丈夫陆明则是一位文弱书生。他相貌清秀,有几分才华。
朝纲崩坏后,纵使科举取士的制度没有被废止,但每年录用的读书人越来越少。
像陆明这样贫寒的读书人,科场败北后,因手无缚鸡之力,往往难以谋生。
他无法在城镇中立足,只好流浪在各个村镇之间,教幼童读书识字来勉强糊口。除了供给粗陋的一日三餐和住所外,并无其它报酬。
商洛村中的夫子也是这样的情况。
可像这样能供得起先生的村子,已然是少数。更多村人自己都挣扎在饥寒交迫中,哪有多余的心思去考虑给村中孩童启蒙。
除少部分地区外,天灾人祸更是数不胜数。
一场山洪或蝗灾,就可以让一个村落彻底衰败,更遑论暗处还有虎视眈眈的盗匪。
短短数年,陆明就待过好几个地方。
走投无路下,他远远地望见山林中散落的屋舍,抱着碰运气的心态,决定前来一试。
山脚下有一只模样怪异的石兽,兽眼中有两个红点,让它多了几分说不出的惊悚。
他看着那石兽半晌,不知是不是错觉,那东西似乎也抬起了头看他。
这感觉太过诡异,陆明收回视线,步入了幽密的暗林中。
入山没多久,他就碰到了一只瘦骨嶙峋的野狼。
那狼口落涎水,用一双绿色的眼睛幽幽地盯着他。
打量眼前的人类片刻,确定对方于它而言构不成威胁,它迅猛地扑了过来,将陆明扑倒在地。
狼嘴中的腥臭传了过来,熏得人头疼,陆明看了看自己瘦弱的身板,认命地闭上了眼睛。
“嗖”的一声,野狼哀嚎一声,再无动静。
他睁开眼睛,发现一支长长的箭贯穿了它的脑袋。
抬头,一位手持长弓的女子从树后跨步而来,姿态豪迈利落。
“救命之恩,无以为报,”他斟酌着用词,思考自己到底有什么作用,思考半晌无果,只好套用一句老套的台词,“若姑娘不嫌弃,在下愿当牛做马……”
他一口标准的大魏官话,配上那张说得上是俊秀的脸,可谓文质彬彬。
猎人阿云的脸红了,她打断他的话,直接开口:“我不要你当你做马,我缺一个夫君,你以身相许吧!”
陆明沉默片刻,就在阿云以为对方不会同意时,他点了点头,“好。”
于是猎户之女阿云,就这样有了一位读书人夫君。
所有人都对陆明嫌弃不已,放在太平世道还好说,这年头这种废物有什么用?
一张脸虽然漂亮,但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,还要女人去养家,十足的窝囊废!
阿云却很开心,在她心里陆云是不一样的。
他不像周围那些男人五大三粗的,动不动就对女人大声嚷嚷整日使唤。阿云外出打猎时,他会将家中收拾好,还会做饭洗衣,是个非常好多人。
他读书读得非常好,空闲的时候,还会教阿云认字。
他用树枝在泥地上一笔一划地写着,目不识丁的阿云第一次知道,她的名字也能以这种神圣的形式出现。
她不顾流言纷扰,一心一意地和陆明过着自己的日子。
后来他们有了一对活泼可爱的儿女,日子更加美满。
儿子大宝的性子随了他爹,平时文文静静的,也不爱多说话。
女儿二宝聪慧伶俐,是个俊秀的小姑娘,看着乖巧可爱,内里却和她小时候一样,有几分调皮霸道,却并不惹人讨厌。
有时候,她会带两个孩子进山,教他们猎户的本领,空闲之余也会让孩子们在安全的地方玩耍一番。
等积累的皮毛够多,阿云会带一个孩子出山,去一个名叫桃叶镇的地方换取钱财。
和附近的小镇不同,那镇子规模大了很多,也只有在那里,会有商人收购猎物的皮毛。
而不管阿云是外出打猎还是售卖兽皮,陆明都会在桥头等她。
隔着很远的地方,阿云就能看到他瘦弱却挺拔的身姿。她欢快地朝他挥手,这时候,陆明脸上会露出浅浅的笑意,也会象征性地挥挥手,回应妻子。
成婚数年,见到他的每一刻都是说不出的开心。
阿云往往未出门,便已想着归家。
这一次也一样。
“阿娘,”二宝拉住母亲的手,一个劲地摇晃,“带我去好不好?就带我去嘛!”
阿云笑了笑,“上次就是带你去的,这次该轮到哥哥了!乖,下次再带你!”
二宝摇晃地越发用力了,“不嘛不嘛!娘一定要带我去,上次我和小若约好,要尽快找他一起玩……”
小若是她在镇上认识的男孩子,长得十分白皙可爱。
为了达成目的,二宝耍起了无奈。
大宝露出犹豫的神色,好久才去一次桃叶镇,这一次他盼了好久才盼到。
镇上那么大,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东西,虽然他们买不起,看着过过眼瘾也是很好的。
可是妹妹和朋友约好了……
他正要将机会谦让给妹妹,谁知母亲先一步开口了。
她带着商量的语气说道:“大宝,你做哥哥的,就让妹妹一次吧!下次娘带你去,给你买个小糖人好不好?”
大宝心中失望,却仍乖巧地点了点头。